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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初以来,物价大幅上涨,导致广大员工生活成本加大,生活负担加重。医院集团领导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江鸿方董事长多次召开董事会酝酿如何提高员工收入,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关注职工的生活难题,相继推出女职工全面妇科体检;办理独生子女、家属医疗保险;解决在职职工死亡待遇,做好困难员工救济工作等福利措施。 同时医疗集团大力开发医疗市场,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确保职工薪酬、福利及时发放,营造和谐医院。 8月1日,又研究决定:为所有在册员工增加物价生活补贴。现将全文予以公布。
关于在全集团实施物价生活补贴的通知
各医院:
为切实把东方医院集团的利益是最高利益,东方医院集团员工的利益是最高利益的宗旨落在实处,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员工”,综合考虑当前物价上涨的因素和集团的承受能力,经医院集团董事会研究,并经出资者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全集团实施物价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价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1、凡和医院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岗且出勤正常的员工均可享受物价生活补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月的物价补贴。 ①当月病假七天以上者(含七天)。 ②当月休产假十五天以上者(含十五天)。 ③当月事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 ④当月旷工半天以上者(含半天)。 ⑤当月休年休假者。 ⑥其它出勤当月不满18个工作日者。 ⑦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四次者。 ⑧因违纪而受到黄牌警告或处分者。 ⑨待岗人员。 ⑩员工因触犯刑律,被司法部门拘留、羁押者。
二、物价生活补贴标准
物价生活补贴标准,暂定200元/月.人,今后视物价因素和集团承受能力再行调高或调低标准。
三、物价生活补贴发放时间
自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发放。具体执行时间的长短,结合物价因素和集团的经济效益情况另行确定。
四、发放形式
物价生活补贴每月随考勤在工资中统一发放。
五、几点要求
1、实行物价生活补贴是集团关心员工、爱护员工、稳定员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党政领导须亲自挂帅,高度重视,确保好事做好,好事做实。
2、各单位须把此次物价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作为教育员工、鼓舞员工的有效手段,激发员工牢固树立“大东方”观念,真正把“东方是我家,我要呵护她”的理念,扎根到每一个员工的心里。
3、严格发放范围和考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考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返回物价生活补贴外,还将给予考勤员、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者扣发半年物价生活补贴。
4、本通知的相关内容由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解释。
200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