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两季,高温酷暑,各种病毒、细菌容易孳生繁殖,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规范供水单位经营行为,掌握饮用水监管状况,防止介水传染病和水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59号文件精神及卫生部《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淮南市及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上下联动,将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城市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市政水厂、城市内企业和学校自建水厂以及城市所有二次供水设施的饮用水卫生;此次检查的内容,一是对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水质自检、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调查供水单位和设施基本情况;二是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对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和水性疾病水质自检能力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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